[video class="edui-upload-video vjs-default-skin" src="https://img.szsoufun.cn/bigshengzhou/video/2101/21/91561402.mp4" width="420" height="280" poster="http://img.szsoufun.cn/videobgimg.jpg"]
前天下午,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招摇撞骗案,案中的4名被告人竟然冒充民警,干起了抓嫖的工作,不过这些人可不是正义感爆棚,他们纯粹就是想骗钱。
被告人宋某某、杨某某、何某某和陈某某都是绍兴本地人,其中宋某某、杨某某和何某某都曾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多次被判刑入狱。经调查,从2020年8月开始,四人冒充派出所民警,多次在越城区马山街道招摇撞骗,向嫖娼人员勒索财物:2020年8月3日7时30分许,被告人宋某某、杨某某在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恒源建材厂西侧路口,冒充派出所民警,以嫖娼要罚款、拘留为由向被害人陶某某招摇撞骗,后因被害人识破骗局而未实际骗得财物。经调查,宋某某等人每次行骗时都分工明确,有人负责盯梢,有人负责冒充民警向嫖娼人员行骗,除了第一次因为受害人识破骗局未得逞外,其它几次行骗都成功得手,每次行骗所得从160元到500元不等,经四人交代,其中被告人宋某某、杨某某招摇撞骗5次,骗得人民币合计1660元,被告人何某某参与了4次,被告人陈某某参与了2次。在法庭上被告人何某某认为自己只是帮忙盯梢,没有实际分到钱,虽认罪但不认罚。公诉机关认为,四名被告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本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冒充民警招摇撞骗实属可恶,不过这些骗子虽然罪有应得,但那些受害人也应该从这件事情上吸取教训,如果自己洁身自好,也不会被人算计了。
还没有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