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一箱金典牛奶,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9月15日10时许,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嵊州市*********后交通路与***岔路口操场边,以顺手牵羊的方式将张某某放置在三轮车上的一箱金典牛奶偷走。2022年9月20日,王**被嵊州市公安局民警抓获。经嵊州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涉案的一箱金典牛奶的价格为60元。经查证,王**属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违反治安管理,对其从重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嵊州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行政拘留送嵊州市拘留所执行。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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