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地块图则增补,现已完成初步方案。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现将该图则调整草案向社会公告。我们热忱希望所有关注嵊州城乡规划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1)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增补G3分区图则,编号为G3-(17~18);(2)增补地块东侧沿开发边界增加规划支路,宽度18米,地块北侧浙锻路在支路以西段拓宽为36米,道路两侧设置宽度为10米的防护绿地,支路以东段断面宽度22米不变;(3)增补地块分为两个地块:G3-17地块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1.31公顷;G3-18地块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24.39公顷,容积率上限值2.0、推荐值1.5;建筑密度上限值50%、推荐值45%;建筑限高上限值36米、推荐值24米、绿地率10%。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共30天)。公告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意见反馈:公告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告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嵊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 嵊州市浦南大道388号科创中心17楼,邮编:3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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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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