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公布一批人事任免,涉及多个部门单位
任命:
俞超为嵊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英豪辞去嵊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俞超代理嵊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吕炉君为嵊州市司法局局长;
范奇军为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范奇军的嵊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余建生的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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