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五分钟,嵊州黄大爷十余万元现金竟不翼而飞!
谢谢检察官的帮助,被偷的十余万元终于找回来了,也让我安心过了个好年。”近日,被害人黄大爷向承办检察官送来锦旗。此前,黄大爷的十余万元被窃,所幸在公检两家的努力下,钱款全数找到。案件详情2022年8月,家住嵊州农村的黄大爷开着电动三轮车到镇上的银行取了十余万元现金,随后便用黑色塑料袋包着放进了三轮车的座椅下。在回村的路上,黄大爷顺路去卫生院取药,却不料前后五分钟的时间,十余万元现金竟不翼而飞。公安机关在调取监控后发现,一男子从银行一路尾随黄大爷进入卫生院,趁其取药期间,立马将电动三轮车上的塑料袋窃走,随后离开现场。当天下午,该男子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徐某盗窃后骑车逃离现场徐某归案后,辩解自己确实偷走了黄大爷三轮车上的塑料袋,但是里面装的都是药品,至于黄大爷丢失的十余万元,其并不知情。公安机关展开地毯式搜寻,却始终未找到丢失的现金。案件很快移送到嵊州市检察院提请逮捕,这期间徐某始终否认盗窃,丢失的十余万元也不见踪影,如何让犯罪嫌疑人供述钱款藏匿的地点,成为了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对徐某讯问前,检察官比对了其盗窃视频与黄大爷在银行取钱视频中的塑料袋特征,基本可以锁定徐某窃走的塑料袋中装的就是黄大爷的十余万元现金。对此,检察官精心谋划了讯问策略,决定采用客观证据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几番讯问后,心存侥幸的徐某仍拒不交代钱款去向,根据监控视频等证据,检察官对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后,检察官又与办案民警一起对监控中徐某驾驶电瓶车逃离时的路程和速度进行研判,再针对性地对赃款位置予以讯问引导,并向其释法说理。终于,在徐某落网后的第96天,其坦白供述窃得的十余万元全部被其挖坑埋在某高架桥下的桥洞内,黄大爷的钱被如数找到。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徐某提起公诉,嵊州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来源:嵊州检察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